各班级:
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在2024年1月3-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监考、制卷和阅卷等相关考试工作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2.考生人数少于40人的考场安排一名教师监考,考生人数多于40人的考场安排两名教师监考。
3.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请各监考老师严防监考不严,考试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现违纪现象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请各任课老师于考试结束后认真阅卷,并于三天内将期末考试成绩交于教务科。
二、其他事项
1.学生必须按考试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作缺考处理。
2.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吉安卫校教务科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