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特此通知关于期末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1.所有课程教学应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并在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
2.对于考查科目,一旦课程教学结束,应及时安排考核。
3.所有课程的排考工作应在2024年6月14日前完成,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4.各课程成绩应在2024年7月5日前完成录入工作,以便及时公布和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
二、课程考核要求
1.课程考核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平时成绩占比为40%-50%,期末考核成绩则作为剩余部分。
2.对于采取考试形式的期末考核,任课教师需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每门考试课程需要提交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考题及同一门课程本次考题与往年考题的重复率均应小于20%。A、B两套试卷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测试难度和分值上应保持一致。两套试卷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24年6月1日前统一报教务科(试卷样式见附件2)。
3.教师禁止出现违反考试纪律、泄题考题、送人情分等徇私舞弊现象。
三、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领取试卷。
2.考生人数少于40人的考场安排2名教师监考,考生人数多于40人的考场安排3名教师监考;考生如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考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3.考生需遵守考场纪律,如不服从监考教师执行考场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能上厕所,如确因身体原因有需要上厕所的,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发现异常情况,监考老师应及时报教务科。
教务科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