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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吉安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0 浏览量:

根据《吉安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吉市科计字〔2024〕2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网址:http://kcy.jxinfo.net.cn/egrantweb/jasstms )。

2.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需先经主管单位审核。

3.申报单位注册地为井开区、吉安高新区、井冈山农科园和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先经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二、咨询科室

基础研究(含管理科学)类项目,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8223402

工业类项目,重大任务与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8227279

农业、医疗卫生(含其它社会发展)类项目

农业与社会事业科 ,联系人:高 城 联系电话:8227860

三、申报与受理

1.项目类别包括:基础研究(含管理科学)类项目,工业类项目,农业、医疗卫生(含其他社会发展)类项目。

2.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 位,并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担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且具有良好信誉度,项目组成员应配置合理。

3)项目申报书必须明确研究内容、创新技术及知识产权等考核指标,对考核目标的先进性、可行性进行阐述,重点任务和技术指标要定性凝炼、量化清晰、可供论证。

4)项目申报应提交的材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选题查新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

3.吉安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负责统一受理,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落实“一窗受理”。

4.申报方式:学校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并集中报送。

有意向申报者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3075586@qq.com,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送至实训楼教务处211,逾期不予受理。

5.推荐截止后5天内,推荐部门应将推荐函(盖章版)、项目汇总表(由系统导出)一并报送到市科技局相关对口科室。

四、其他要求

1.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未申请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2.每人每年申报吉安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3.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

4.立项通知下发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纳入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计划,安排研究经费、提供实验设备、研究场所等方面的保障。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96-822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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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6-822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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